公示丨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组织改革情况
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以及《高校学生会组织深化改革评估工作方案》要求,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现将我校学生会改革情况公开如下。
一、 改革自评表
二、《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高校学生会组织章程制定办法》、《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章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学生联合会章程》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学生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是学院党委领导下,团委具体指导下的开展“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服务”的学生群众组织,是学院各级联系广大学生的桥梁和纽带
第三条:学生会基本任务
1.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在维护学院整体利益的同时,通过正当民主渠道,反映学生的建议、意见和要求,维护广大学生的利益。
2.结合学院具体情况,倡导和组织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发展,以适应社会需求为契机,以职业教育为导向开展各种健康有益的课外活动,努力为我院学生进步与成才创造条件。
3.维护校规校纪,倡导良好的校风、学风,促进学生之间的团结,协助学院建设良好的教学秩序,优化学生学习、生活环境。
4.维护和加强民族团结,为各民族同学之间交往、交流、交融创造条件。引导广大青年学生自觉加强和抵御宗教向校园渗透,旗帜鲜明的同“三股势力”做斗争。
4.加强与其他高等院校学生会联系,增进交流与合作。
第二章 会 员
第四条:凡本院在籍学生,学习成绩良好,政治立场坚定,承认本会章程,均可成为本会会员。
第五条:会员的基本权利
1.通过符合本会章程的民主程序参与本会的重大任务;
2.对本会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实施监督;
3.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六条:会员基本任务
1.积极参加本会举行的各种活动;
2.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完成本会的各项任务。
第三章 组织和职权
第七条:本会按照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和原则,在学院党委的领导下,团委的指导下依照国家的宪法、法律、法令,学院的规章制度和本组织的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第八条:学院学生代表大会是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学生代表大会每学年举行一次,在特殊情况下可提前或延期举行。
学生代表大会的职权:
1.审议和批准学生会的工作报告;
2.讨论和决定本会的工作任务;
3.修改本会章程和工作条例;
4.选举产生学生会委员。
第九条: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学院学生会行使职权。
学院学生会行使下列职权:
1.在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代表大会决议,决定学生会的重大事项;
2.选举学生会主席、副主席、部长;
3.主持开展学生活动;
4.召集学生代表大会。
第十条:学生会主席、副主席行使下列职权:
1.在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代表大会决议,主持学生会的日常工作;
2.召集学生会委员会议。
第十一条:学生会下设办公室、文艺部、体育部、纪检部、生活部、国旗仪仗队、权益部七个部门,负责相应的具体工作。
第十二条:本办法的解释权在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
第十三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委员会
二O一九年四月二十一日
二、 校级组织工作机构组织架构图
四、校学生会工作人员名单
五、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及选举办法
根据《全国学联章程》和《高校学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则》的有关规定,制定本选举办法。
第一条 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委员会委员,选举组织工作由大会主席团负责。
第二条 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代表大会的正式代表均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三条 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由学院各基层学生组织按照名额分配和构成条件,广泛征求学生意见,自下而上进行民主推荐,确定委员侯选人名单,由所在基层学生组织的上级团组织考核同意,经审查并报学院党委和上级团组织同意,提交大会各代表团充分酝酿讨论后,产生委员候选人,按照“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额应多于应选名额的20%”的规定,提交大会进行差额选举产生委员,差额3人。
第四条 参加选举的代表超过应到代表总数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
第五条 委员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选举人将选票填写完毕后,要亲自将选票投入规定的票箱,未到会的代表不能委托他人投票。
第六条 代表对于选票上的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不赞成票、弃权票。代表填写选票时,对所列候选人,表示赞成的,在候选人投票栏中划“√”;表示不赞成的,在候选人投票栏中划“×”;表示弃权的,在候选人姓名投票栏中划一个“△”。
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名额的有效,多于应选名额的无效。选票一律用黑色、蓝色钢笔或圆珠笔填写,符号要准确,字迹要清楚,全部书写模糊,无法辨认的选票,为无效票;部分书写模糊的选票,可以辨认的部分有效,无法辨认的部分无效。
第七条 大会选举设监票人4名,其中总监票人1名。监票人3名,由各代表团从不是委员候选人的代表中推选,总监票人由大会主席团从非委员候选人大会筹备组成员中提名,监票人、总监票人由主席团根据分团讨论酝酿情况审议通过。总监票人、监票人在大会主席团领导下,监督选举工作全过程。
第八条 大会选举设计票人4人,由大会主席团指定,计票工作在总监票人、监票人的领导和监督下进行。计票结果由总监票人向大会主席团汇报,经主席团确认后,由大会执行主席向全体代表通报选举结果。
第九条 大会选举设1个票箱,选举开始前,由监票人当众检查票箱,并加封。投票时,首先由总监票人、监票人、计票人投票,接着大会执行主席和代表依次投票。投票结束后,由监票人当众打开票箱,清点选票,选举收回的选票数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有效;多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
第十条 委员候选人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代表半数,方能当选。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或当选人少于应选人名额时,授权主席团决定是否继续选举并确定应选名额。
第十一条 本选举办法,由大会主席团审议,经各代表团酝酿讨论,大会主席团审定后。经全体代表表决后生效。选举时,如出现本办法规定以外的情况,由大会主席团决定。
六、校级学生代表大会召开情况
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第一届一次学生代表大会于2019年5月16、17日在新疆建职业技术学院建材校区学生活动中心召开,学生代表人数共计157人。
共青团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第二届一次代表大会暨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第一届一次学生代表大会胜利闭幕
七、校级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代表产生办法
第一条 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自下而上提名,经过充分酝酿,根据多数人的意见,各基层团总支通过召开团员代表会议,以无记名、差额选举的办法选举,产生出席学生代表大会的代表人员。
第二条 代表的产生必须拥护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努力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积极投身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为广大团员青年所拥护。
第三条 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在院团委对各团组织提出的候选人进行初步审查的基础上,对当选的代表的资格,进一步审查。并将正式代表候选人公示三天,没有收到任何意见。审查的结果无异议则大会代表资格有效。
八、校级组织工作人员述职评议办法(或其他有关制度文件)
《学院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实施办法》中提到“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情况。重点是干部教育培训、培养考察、监督管理情况;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和管理情况;学生群团组织工作开展情况。”
九、学校党委指导学生会工作情况
根据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我院团委加强学生会深化改革措施,学院党委指导并审议第一届一次学生代表大会相关议程,参与学生会干部评先选优等工作。
十、校团委指导学生会主要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