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坚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结合自治区疫情防控要求,加强学院文明校园建设,培育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促进学院学生管理工作取得进一步提高,同时加强院部整合形势,现根据《“平安班级”、“平安宿舍”创建管理办法》要求,组织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创建“平安班级”“平安宿舍”活动,并从中择优评选出“文明班级”、“文明宿舍”。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平安班级”、“平安宿舍”、“文明班级”、“文明宿舍”评比活动在学院党委领导下,由学生工作部统筹、各二级学院具体组织实施。
二、创建评选范围
各二级学院全体在校班级、宿舍。
三、检查、评比步骤
本次检查评比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自纠(11月15日前)。各申报院要对照《平安宿舍”、“平安班级”创建管理办法》,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确定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落实整改措施。
(二)检查验收(11月15日-30日)。检查评比工作小组按照考核标准对申报院送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后,将采取听取汇报、调阅台账、实地察看等方式对申报院进行现场考核,申报院应提供近一学期的台账材料以备查阅。
(三)汇总评比(12月初)。各二级学院于12月10日16:00将考核材料上报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部工作领导小组对各检查组的检查结果进行汇总,结合保卫处登记的案件数据进行综合评定,对符合条件的申报对象给予表彰奖励。
学生工作部将于12月13-19日向全院公示,上报学院审批。各院如不按期上报材料视为放弃。
四、相关要求
1、开展创建“平安宿舍”、“平安班级”活动是学校创建“自治区平安校园”的重要工作,各院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充分认识“平安校园”建设对学校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意义,认真做好迎评准备工作。
2、开展创建“文明宿舍”、“文明班级”活动是深化构建校园文化建设、落实文明校园建设和校园疫情防控的重要方式。创建评比以环境卫生和文明行为规范为基础,“文明班级”从各二级学院的“平安班级”中评选,比例为20%。“文明宿舍”从各二级学院的“平安宿舍”中评选,比例为20%。
各二级学院要将此次创建活动作为二级学院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齐抓共管,形成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合力,努力建设安全标准更高、稳定基础更牢、师生员工更满意的平安校园。
附件:“平安班级”、“平安宿舍”创建管理办法
学生工作部
2021年11月10日